通知 | 在穗院校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
2022/07/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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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

在穗院校2023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

申领指南

一、补贴条件

属于广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,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:城乡困难家庭(低保家庭/残疾人家庭/脱贫人口家庭/特困职工家庭)成员,特困人员,残疾人,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(单一学制内)。

二、补贴标准

每人3000元(一次性补贴,已申领过则不可重复申领)。

三、申请材料

(一)《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,见附件1);

(二)困难情形证明电子版(提供以下四项其中一项便可):

1.城乡困难家庭成员:申请人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城乡低保证/残疾人证/残疾军人证/特困职工证;

2.特困人员:申请人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;

3.残疾人:申请人本人持有残疾人证/残疾军人证;

4.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:申请人本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材料。

注意:

1)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(区)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:城乡低保证/残疾人证/残疾军人证/特困职工证。

若属于脱贫人口家庭,学生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。只需在7月20日前上交《申请核验脱贫人口家庭学生名单》(见附件2

2)学生本人持证

①学生提供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(区)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: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/特困人员供养证/残疾人证/残疾军人证。

②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

提供在学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材料。

3)地方或者学校开具的困难证明为无效材料,必须为政府机关派发的相关证件(有半年内核验记录或者账户流水账,申请人与证件持有人的亲子关系证明)

(三)申请人身份证正反两面电子版

(四)申请人本人银行账户正反两面电子版(统一使用农行卡,即学校开通的农行卡,开卡户必须具体到支行,且保证在此期间该卡属于正常激活状态,需在空白处亲笔签名+联系方式)。

四、具体流程

(一)组织申请与预审

7月1日起,各院校组织本校符合条件的学生集中自愿申请,按时按要求收取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、补贴人员花名册并完成预审。(《花名册》见附件3

申请表、佐证材料收集时间为7月5日-720,由各二级学院负责人收集交至招就处工作人员处。另,各二级学院负责人需统计、填写好各自学院的《花名册》,同电子版资料一并上交,最终打包命名为XX学院+求职创业补贴资料”。

注意:

申请表、佐证材料都需要填有学生本人电子签名。另,所有资料只接受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申请,不接受个人提交申请。

(二)信息复核

毕业生工作部自收到各院校提交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,并将复核结果反馈各院校对接老师。

(三)名单公示

各院校向南方人才市场提交《花名册》和《申领情况报告》后,将通过复核的学生名单通过校园官网/校园官方微信公众号/校园信息栏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

南方人才市场收齐院校提交的《花名册》和《申领情况报告》后,将通过复核的学生名单通过市人社局官网、“广州市高指中心”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

(四)补贴发放

公示完毕并无异议,南方人才市场按《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审批流程》办理后5个工作日将款项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账户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(一)逾期不提交材料,视为自动放弃。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,若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本市求职创业补贴的,一经查实立即停发或追回其所领取补贴,并记入个人信用记录,申请人不得再享受该项补贴政策;涉嫌犯罪的,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
(二) 补贴发放情况须按文件要求进行公示。

附件:

1.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

2.申请核验脱贫人口家庭学生名单

3.广东省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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