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金融学院就业创业e站管理制度
2025/12/27
1064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制定目的

为落实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,依托数字化手段提升服务效能,规范广东金融学院就业创业e站(以下简称“e站”)运行管理,构建集信息发布、政策咨询、职业指导、创业服务、招聘对接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,全力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、更高质量就业,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 宗旨与原则

e站秉承“以学生为本”理念,遵循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原则,整合校内外资源,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模式,精准施策、协同联动,打造数字化就业创业服务体系。

第三条 适用范围

本制度适用于e站全体工作人员,包括学生工作处(就业工作办公室)专职人员、二级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、辅导员及参与e站运营的学生助理等。

 

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

第四条 管理主体

e站由学生工作处(就业工作办公室)统筹管理,作为其履行就业创业服务职能的重要线上延伸和实体支撑。

第五条 组织架构

e站实行“统一领导、分级负责、协同联动”管理模式,设站长、副站长、管理员,具体职责如下:

1.站长:由学生工作处(就业工作办公室)主任担任,全面负责e站发展规划、资源调配及重大事项决策,统筹构建“就业办统筹、二级学院为主体、校区协同、全员参与”的就业工作体系。

2.副站长:由学生工作处(就业工作办公室)副主任和心理与创业教育学院院长担任,负责日常运营管理、制度建设及人员协调,推进就业创业政策宣传、供需对接及系统培训。

3.管理员:由学生工作处指定专职人员担任,负责线上平台维护、信息审核、数据统计、活动组织及档案管理,落实生源信息导入、就业协议审核、就业质量分析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、对接广州市人社和天河区人社等具体事务。

第六条 工作职责

e站在学校党委领导下,履行以下职责:

(一)贯彻国家及上级就业创业方针政策,制定校级实施细则;

(二)开展就业宣传教育与指导,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;

(三)统计并发布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,办理签约审核、生源信息绑定等手续;

(四)收集发布就业信息,组织校园招聘会、宣讲会及校企对接活动;

(五)推进“访企拓岗”专项行动,拓展就业渠道,开展就业质量跟踪调研;

(六)统筹全校就业工作动员与推进,提升去向落实率与就业质量;

(七)组织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;

)维护就业网及网络信息安全;

)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 

第三章 平台运行管理

第七条 核心服务内容

e站提供以下服务:

1.信息集成与发布:审核并发布国家、省、校各级就业创业政策,精准推送招聘会、实习岗位等信息,维护就业网、“广金就业”公众号等平台。

2.职业咨询与规划:开展一对一职业咨询、生涯规划讲座及技能培训(简历设计、面试技巧等),推广职业测评工具。

3.创业指导与孵化:解读创业扶持政策,组织创业培训与沙龙,对接校内外孵化资源。

4.招聘对接与市场服务:协助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,为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,建立用人单位数据库。

第八条 运行机制

1.线上管理:严格执行信息发布“三审三校”制度,定期备份数据,保障平台安全稳定。

2.线下规范:保持服务场所整洁,工作人员热情接待、保护学生隐私,建立服务台账。

3.协同联动:定期召开工作例会,与教务处、校团委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,协同推进政策性岗位落实。

4.反馈改进:通过满意度调查收集意见,定期评估服务效果并优化流程。

 

第四章 就业指导与服务

第九条 课程体系

构建分阶段就业指导课程:

一年级:侧重职业生涯规划,引导学生确立发展目标;

二、三年级:强化专业能力与心理素质,提升就业竞争力;

四年级:聚焦择业、升学、创业指导,开展政策咨询与求职技巧训练。

第十条 咨询服务

依托就业研究院、就业指导教研室及各学院职业生涯工作室,提供个性化咨询,重点关注就业困难群体,建立“一人一册”帮扶台账。

第十一条 招聘市场建设

打造“校外-校内-二级学院”三级招聘市场:

1.校外市场:对接公共就业平台,收集机关、企业、基层项目岗位信息,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政策;

2.校内市场:以广州校区为主体统筹推进,开展专场招聘会、宣讲会及就业讲座;

3.学院市场:各学院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,整合行业、校友资源,满足专业对口岗位需求。

 

第五章 政策宣传与保障 

第十二条 政策宣传

重点宣传基层就业项目(“三支一扶”、西部计划、广东省“百千万”工程和大学生村官等)、专项地区公务员招录、创业扶持(培训补贴、一次性资助、租金补贴等)及就业援助政策(求职创业补贴、困难群体帮扶等)。

第十三条 信息管理

通过就业网、“广金就业”广金学工公众号、易班APP等渠道发布信息,规范毕业生就业信息群管理,确保信息传递精准高效。

 

第六章 附则

第十四条 解释权

本制度由广东金融学院就业创业e站负责解释。

第十五条 生效日期

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。

第十六条 修订机制

e站将根据运行实际及国家政策变化,适时修订完善本制度。

附件

1.就业创业e站组织架构


 


微信中心

关注服务号